白山市工业厂房验厂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当前国内发展生产,提高生产力的重心,已从新建工业企业转移到对已有企业的技术改造,以取得更大的投资效益,按一些资料统计,改建比新建可节约投资约40%,缩短工期约50%,收回投资的速度比新建厂房倍至4倍,同样,对民用建筑进行改造的要求,在我国也日益迫切。随着我国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兴建了大量的住宅和相应的配套措施,但无房、缺房和租户仍达20%以上。随着城市房价的上涨,越来越多的人买不起新房。为缓解这一矛盾,抓好旧房的改造,向现有房屋要面积,可有效降低工程造价,显然是一条重要出路。我国城市现有的房屋中,有20%―30%具备改造的条件。旧房改造不仅可节省投资,可不再征用土地,对缓解日趋紧张的城市用地矛盾,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对结构技术状况的调查和检测是进行可靠性鉴定的基础,其目的在于了解结构的使用历史、使用环境、各类荷载及作用、结构的几何参数和工作性能以及损伤、变形和裂缝所造成缺陷和损坏的原因,做出分析,必须借助于各种检测技术,尤其是现场的检测技术。建筑结构现场检测技术主要可分为材料强度、缺陷、损伤和变形、振动等检测技术
1材料强度的现场检测技术
对于不同的结构材料及连接技术,可采用不同的强度检测技术。
1)混凝土:回弹法、超声法、超声-回弹综合法、拉拔法、钻芯法等。
2)砖砌体:对于砌体的检测,分为对砌体整体检测和各种材料的检测。对砌体整体检测的方法有:原位轴压法、扁顶法、原位单剪法、原位单砖双剪法等;对块材(主要是砖)的现场检测方法有:取样法、回弹法(其适用性尚待探讨);对砌筑砂浆的检测方法有:回弹法、推出法、筒压法、砂浆片、剪切法、点荷法、贯入法)等。
3)钢材:取样法、表面硬度法等。
4)木结构:取样法、根据木材种类和材质等级确定等。
5)连接强度:对于化学植筋采用抗拔承载力拔出检测,对于钢材焊缝采用取样、超声波、X射线透射、γ射线透射等方法。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厂房安全检测鉴定、钢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抗震安全检测鉴定
章 总则
条为加强我市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行为,根据《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1号)、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屋使用安全鉴定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建房发〔2015〕328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依法交付使用的房屋开展的安全鉴定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房屋安全鉴定,是指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规范等,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或者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查勘、鉴别、检测、评定的活动。
第四条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的原则。鉴定单位应当独立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鉴定单位备案
第五条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实行备案管理,申请备案的鉴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固定办公试验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且能满足鉴定工作需要;
(三)具有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必要的专业鉴定检测仪器设备和结构计算分析软件;
(四)具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结构及地基基础检测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含在其他省(市)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
(五)专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职称人员不少于3名,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8名,至少有1名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人员具有建筑结构及其他相关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达到5年以上;
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达到3年以上或从事单项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鉴定项目达到10个以上。
(六)具有健全的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条 鉴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相关教育培训,逐步实行鉴定人员持证上岗。
第七条鉴定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在相应资质范围内开展检测鉴定活动,依法出具鉴定报告,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日常诚信从业情况考评良好,无不良记录,并就实现客观、公正的鉴定要求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
第八条 申请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